冯乐觉得自己在听故事,但在这样的古庙里,吹着冷风,迎着沙尘,还经历了昨晚那如梦似幻的一夜,谁又敢把眼前的年轻大师口中讲出来的话当成故事。
“所谓金蚕,指的是金蚕蛊,从古至今,在云南那边就十分盛行,苗人多会养蛊。”
“金蚕养得好,能护家防身保平安,也有聚拢财气,还能治许多疾病,古时候苗人养的多,现在到是没怎么见了,就是养蛊,也很少有人有精力去养剧毒的金蚕蛊。”
“自古就有苗疆术士养金蚕,以金蚕杀人后,还可役使人的鬼魂做事,不过听说早在明末时,役使鬼奴的法子就失传,如今修习御鬼术的都不多,除了山西那边的石静斋之外,到不见有人能练出气候,像这等先杀人再御鬼的恶毒之术,更是要求严苛,即便有人想练,恐怕没练成之前就没了好下场。”
“养金蚕的人大多数也下场不太好,必须要在孤,贫,夭三字中选一个,如果养到一半不想继续养,金蚕的主人便会准备一包金银,一包香灰,扔在道边,若是被人捡去,金蚕也会跟着那人走,苗人多称为嫁金蚕。”
方若华说的平淡,旅行团这几个被吓得不轻。
那个王经理更是惊得将镯子一扔扔出老远:“我,我可不知道!”
他家中富贵,生活顺遂,儿女孝顺,半辈子都过去了,又不是少年中二病时期,没想过拥有高人一等的能力,更何况还是什么金蚕!
“我现在就把它们扔道边去!”
方若华哭笑不得:“别忙了,等下请大堪布帮忙处理了就是。”
金蚕蛊王的恐怖之处在于无形无影,如今既然现了形,庙宇如牢笼,金蚕想跑也跑不掉,大堪布自然能处置。
看这些旅客还是忐忑不安,方若华就叫了个小沙弥,请他们这些人去大殿听早课。
“去沐浴佛恩,佛祖面前,想必区区小邪祟奈何不了你们。”
这个绝对可以有。
目送这些旅客们离开,秦律便过来,沉声道:“师叔,我把阿珠姑娘带来了。”
阿珠神色平淡,在藏地三年,她如今脸上也有些高原红,皮肤到还莹润剔透,相貌也极好,可以看得出和余伟洋很是相配。
可惜好好的新婚夫妻,蜜月还没过完,就阴阳两隔,从此再无相见之日。
“你们想知道始末,也没什么不能说的,三年前在古墓里,我帮那一群盗墓贼破解了最后一关的‘金蚕’关,不知道是不是担心里面还有机关陷阱,这些盗墓贼并没有杀我,而是带着我一起进去,我们穿过几个墓穴,便到一片地下湖附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