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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三十四章 必胜 (两章合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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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朝大怒,深吸了口气,却还是让侍卫护送她出城,但他江朝身为钦差,把官袍穿好,打理得整整齐齐,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肯逃走,“我穿上这身官服,代表的是万岁,食君俸禄,为君分忧,下官别的无能为力,至少能让我军将士看一看,我这个朝廷三品大员还没有离开,朝廷绝不放弃镇西城!”

天色未明,朝阳初升之际,遥望镇西城,那万家烟火终于还是熄了,可为了它们不至于永灭……

这已经是飞榷军疯了似的总攻的第三日。

三天下来,虽然伤亡惨重,但是大宋西北镇西军,牢牢守住了金山关,没有让敌人越雷池半步。

方若华一手持刀,立于城头之上,狐苏在她身前,以一人之力,杀得三丈之内,无人靠近。

十万西夏飞榷军,倾巢而出。

金山关目前还有战力的守军,四万五,援军虽有,但其实难以依靠。有些新兵战力不足,边军还好,但每一支军队都要严守关隘,还要防备大辽偷袭。

真正能够依靠的,总归是自己。

方若华轻笑:“以少敌多,人数相差有点大,不过据险而守,到也没有太大的劣势。”

举头看了看天色,脚下是疯了似的汹涌而至的西夏飞榷军主力,她犹有闲暇抬头对身后几个年轻的士卒道:“哎,我也知道指着房复父女被自己人玩死,飞榷军知难而退,避开这场硬仗纯属做梦,打仗啊,别管战前有多少筹谋,终究还是得硬碰硬地拼上一场,打得他们痛彻心扉,打得他们害了怕,咱们才有太平日子过。”

阳光之下,城墙之外,两军将士的尸骨和血泥填满了城壕,攻城车踏着血肉一寸一寸地逼近。

江朝心中恐惧再重,也没有转移开视线,这些年在朝中,身为户部侍郎,他其实也有过领兵作战,运筹帷幄的雄心壮志,为此彻夜读兵书时,也不在少数,每每听到军队打了败仗,总和同僚们一起骂天骂地,恨武将无能,恨士卒羸弱。

今日,真正站在战场上,看到大宋朝那些粗鄙武夫们,用自己的身躯,血肉抵抗敌人的刀枪,前面一个年轻的小将,绝对超不过十八岁,抱住登上城池的敌人撕咬翻腾,纵身一跃,化作城外一枯骨。

城上正拼杀,一黑衣劲装少年,挥舞长刀,劈开撞在他身上的一西夏士兵,高声喊道:“公主,那房远山久攻不下,李元昊大怒,今日下了圣旨,萧云章代替房远山为飞榷军统帅,如今人已经到了五里之外。”

方若华深吸了口气:“等到了!”

这三日血战,总归是起到了最后最关键的作用,没有白费。

远处,西夏军营擂鼓阵阵。

方若华听而不闻,下了城墙,翻身上马,狐苏第一次披挂齐全。

三千军马,鸦雀无声,人人面戴狰狞的墨色面具,就像黑夜里的幽灵。

这是八年来,她一手训练出来的亲军,镇西军最精锐的钢铁战骑,名为‘红刺’。

方若华回首看了一眼:“这些年,大大小小不知多少阵仗,最难打的,都是你们冲在最前面,我镇西城危若累卵时,都是你们力挽狂澜,这一次和我们经历过的无数次战局一样,又到了你们出力的时候。”

“张继里,王洪斌,兵分两路,每人携火箭五十支,冲至敌阵三十步内,必须射完,未完成,军法处置。”

“得令!”

“项南,换刀斧,直逼中路,穿刺而过,不可恋战。”

“得令!”

深吸了口气,方若华转头看骑在马上,身量高大的方应选:“将军,飞榷军阵势一乱,剩下的就交给你了。”

方应选微笑,忍不住伸手去碰了碰自己发誓一生守护的孩子,也是他要效忠的主将。

“镇西军全体将士听令,听我指令,全体冲锋,有胜无败!”

方若华红色的长披风迎风而起,墨色的宽背重刀出鞘,厉声喝道:“开城门!”

三千铁骑,气势逼人,刀光漫天,杀气直冲云霄:“为我大宋,为我大宋!”

“必胜!”

城门大开,墨色的铁骑如风如火如雷,席卷而至,两支强军就这么毫无顾忌地冲撞在一起,刀兵相接,层层血雨如雾,遮天蔽日。

城楼之上,江朝猛地扑到边缘处,神色巨变:“为什么要出城?我们人数少,难道不该据城防守?这是冬日,西夏粮草跟不上,他们不敢把战争拖延太长,只要守住,我们就能赢!”

“还有,还有,不是刚才有人说李元昊临阵换将,只要拖延到那个萧云章到飞榷军,岂不是好对付得多……”

钱县令神色冷酷:“就是因为萧云章快来了,房远山已经身处绝境,他只能破釜沉舟,拼命一战,而且只能胜不能败,他拼死一击,若是我们只守城,谁也不敢保证一定能守得住,飞榷军兵强马壮,攻城器械也足,我们却是没了火雷,连弓箭也快没了,到不如在他气势最盛之前,抢先出击,反而能占据优势。”

“而且这一战必不可少,萧云章狂妄却又胆小,只要让他知道我们不好惹,他就能消停些日子,哪怕只有三五年的安定也好。”

钱县令的声音很轻。

江朝默然无语,静静地看着城下墨色的铁骑像尖刺一般,刺入西夏战阵之内,血肉零落,将军战死,战马依旧不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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